(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根據衛生署統計,乳癌是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的第1名,每年新增近八千名的病患,其中,第二期乳癌是目前台灣女性發現最多的期別,而排名第一的症狀則是患者或其伴侶摸到胸部有不痛的腫塊,此時胸部外觀及乳頭都不會有任何改變,所以很容易被忽略,須特別注意。乳癌的治療方法是依據腫瘤特色與病人狀況而有不同療程建議,治療方法包括:開刀切除、放射性治療、化學藥物治療、荷爾蒙藥物治療以及標靶藥物治療等五種方式。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劉良智醫師說明,乳癌治療的首選還是以手術能夠完全切除整個病灶為主,而術後輔助性治療,則依據「癌症分期、細胞病理檢查報告、病人本身狀況」來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式。目前乳癌的分期是依據腫瘤大小(T),腋下淋巴腺轉移與否(N),是否遠處轉移器官(M)等TNM系統來做區分,第一期指腫塊小於2公分、無腋下淋巴結轉移、侷限在乳葉內(T1N0M0);第二期指乳房腫塊在2至5公分之間、可能有腋下淋巴轉移(T2N1M0);第三期指腫塊大於5公分、皮膚可能出現紅腫、潰爛樣變化、大部分已有腋下淋巴結轉移(T3N1-2M0);第四期指有發生遠處器官轉移(M1)。腫瘤切片施以細胞化學染色的結果也是治療很重要的依據,確認腫瘤細胞本身是否具有「荷爾蒙受體(ER/PR)」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若ER/PR呈陽性者,則可以使用荷爾蒙治療,而HER-2陽性者,都會再輔助使用標靶藥物。有了癌症分期及腫瘤特色後,醫師會再將患者本身的生理狀況列入評估用藥的依據之一,例如是否已停經、仍有生育計畫等等,統整以上三種腫瘤資訊,由醫師量身訂做最合適的治療計畫。在台灣地區,化療還是乳癌輔助性治療的首選,特別是T3以上的病患,即使荷爾蒙受體為陽性,但因為是屬於較危險的期別,建議要先把化療擺在前面。目前用於治療乳癌的化療藥物有三種,小黃莓(Methotrexate,CMF)是第一代的藥物,目前已較少使用;含小紅莓(Adriamycin,CAF/CEF)是第二代藥物,針對尚未有淋巴結轉移的病人效果良好;而含紫杉醇(Paclitaxel,AC→T)多用於有淋巴結轉移者,效果也是很顯著。針對第四期的病患,則會合併小紅莓跟紫杉醇使用。化學治療除了可以作為癌症手術後的輔助治療來提高治癒率外,也可用於手術前,可以減少所需切除的範圍,始得更多乳癌患者可以免於全乳房的切除。劉良智醫師特別提醒,化學治療可能導致卵巢功能受損,所以屬於N0~N1且荷爾蒙陽性的女性,若有計畫生育者,則可改使用荷爾蒙治療,避免未來不孕的可能;倘若屬於N2以上代表惡性度較高,建議施以化療前先保留卵子,爾後再做人工受孕即可。劉良智醫師解釋,並非所有病人都需要化療,通常針對危險性比較高、原始腫瘤較大顆、有淋巴轉移、乳癌分化類型比較差或是多發性的,會把化療放在前面治療,若危險性不高,荷爾蒙受體為強陽性者,多淋巴轉移或年老患者則優先選擇荷爾蒙治療。荷爾蒙治療以五年為一單位,是類似馬拉松似的治療方式,而泰莫西芬(Tamoxifen)是乳癌荷爾蒙治療的始祖,已有40幾年的歷史,停經前的女性若受體呈現強陽性者,可以選擇泰莫西芬為治療藥物,或新型的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s,簡稱AI),AI主要是抑制芳香酶以阻斷雌激素的生成,針對停經婦女的效果極佳,經證實可有效降低乳癌的復發,目前包括諾曼癌素(Exemestane)、安美達錠(Anastrozole)、復乳納膜衣錠(Letrozole)三種藥物,停經後的女性可以直接使用AI藥物治療,也可在使用2-3年的泰莫西芬後再轉換成AI,降低罹患子宮內膜癌風險,但需特別注意,AI類藥物常會有骨質疏鬆、關節疼痛等副作用;若擔心骨質疏鬆,可選擇使用Exemestane(諾曼癌素)這種類固醇型態之藥物。劉良智醫師特別叮嚀,由於乳癌跟荷爾蒙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所以有五類食品需適量攝取,包括:有殼海鮮類、雞隻家禽類、蜂膠蜂王乳類、人參及當歸補品等五類,特別是已有良性纖維囊腫的女性更需特別注意。此外,劉醫師強調,女性要關心自己的健康,定期接受乳房檢查,不要等到症狀出現時才願意就診。台灣乳癌發生年齡高峰在45~50歲,因此,目前衛生署已免費提供45歲以上婦女,每二年可做乳房x光攝影,若有乳癌家族史,則篩檢年齡可降至40歲開始。針對許多女性擔心放射線問題而不願接受乳房x光檢查的問題,劉醫師建議必要時可以交互使用乳房超音波,由於初期乳癌的症狀不明,所以建議40歲以上的女性每半年定期到各醫院乳房外科接受乳房檢查,醫師問診後會進行觸診,診間若有超音波則會立即檢查或是排定超音波檢查時間,不需自費,多一份檢查多一份保護,各位女性們要多愛自己一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