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近期以來,食安事件每個月都能鬧的滿城風雨,在人心惶惶之際,食品藥物管理署真能雷厲風行,拿起破釜沉舟的氣魄,加以阻擋黑心食品的來勢洶洶?就在今日,食藥署祭出新規定,明訂多項食品強制規範,必須建立食品追溯系統,影響所及,共達一千五百家廠商!今年底之前 規範廠商食材都要可追溯食藥署指出,未來7類大宗民生物資,包含黃豆、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2類茶葉產品,包含茶葉、包裝茶葉飲料及黃豆製品等10類食品業者,估計約有1500家業者,自今年7月31日起納入食品追溯追蹤制度管理。相關業者未來應依衛生福利部102年11月19日發布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留存相關產品資訊、供應商資訊、產品流向資訊及內部追溯之紀錄資料。另外,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衛福部預告要求10大類產品及原已公告實施追溯追蹤制度之食品業者,包含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須於每月10日前申報上一個月的食品追溯追蹤資訊至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不遵守規範食藥署將嚴懲食藥署強調,公告指定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之資料不實,或未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且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九條規定,分別依同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