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健康局於2002年完成的「台灣地區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盛行率調查」6,600名15歲以上個案,於5年後(2007年)追蹤發現,體重過重及肥胖(身體質量指數BMI≧24)但無心臟病之民眾,每1千人會有68.4人發生心臟病!但如果這群體重過重及肥胖的民眾能夠減輕體重,將BMI下降至正常範圍,就可以減少23.3%的人發生心臟病。上述追蹤調查顯示,體重過重及肥胖(身體質量指數BMI≧24)造成心臟病發生的可歸因危險達3成,亦即表示15歲以上體重過重及肥胖的國人發生心臟病的原因有3成是因過重及肥胖所造成的。肥胖是一個世界性的議題,依據國民健康局98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20歲以上成人過重及肥胖比率為42.7%(男性:51.8%,女性:33.5%);其中20~64歲過重及肥胖者中,只有將近3成(27.9%)執行減重,近半數 (44.5%)沒有做任何體重控制,尤以男性較為明顯,而沒有做任何體重控制的百分比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另對於已經患有心臟病之民眾,是否會因此而進行體重控制呢?根據前項調查結果顯示,20~64歲有過重及肥胖情形之心臟病民眾,採取控制體重者僅有6成多,仍有進步的空間。健康飲食及規律運動已被證實是控制體重的有效方式,98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顯示,有四分之三民眾以飲食自我控制為主要方法,半數以上民眾透過多運動來控制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