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艾蜜莉獲得離婚定案前房子的獨家使用權和居住權。不過她不小心在垃圾處理機還在運轉時掉了一支叉子進去,水槽下的機器旋即停止運轉,而她自己一個人實在不太清楚要怎麼處理才好。在過了十幾年的婚姻生活後,她以為有些事情會保持原樣。她真的相信分居的先生「應該」,而且會過來修理水槽。不論她對他有多麼憤怒,他們溝通的情況有多麼惡劣,她覺得她就是有資格要求華特。「房子裡壞了什麼他都會去修。」艾蜜莉跟我說明她的道理:「而且嚴格來說,直到離婚定案,我們仍是房子的共同持有人。」當華特直截了當地拒絕,說他不會去她三週前把他踢出去的房子修理水槽,她憤慨不已(華特住在汽車旅館裡,穿著沃爾瑪購物商場買來不是很搭的衣服。艾蜜莉把他最喜歡的那些T恤都燒了,T恤上有各種西部鄉村歌手的圖片,最先著火的正是托比.凱斯那一件。)不,艾蜜莉不再有資格得到她先生這方面的對待。然而,當我指出這相當明顯的事實,她卻要隔個幾分鐘才能相信(如果他想修理東西,當然可以;如果他仍愛她,他可能會想修理。在電影《熟男型不型》(Crazy, Stupid, Love)裡,史提夫.卡爾飾演的角色在婚姻中是負責園藝的那一個,他晚上總會忍不住會溜出去,替分居的太太和小孩所住房子周遭的植物修剪和澆水。)艾蜜莉的反應讓我開始思考權利思維。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論大小事,到底有多麼仰賴自己的配偶或伴侶呢?從你醒後就能喝到一杯已經浸泡完全、只等你喝的茶,到對方把門口階梯上的《紐約泰晤士報》拿進來,你有沒有意識到,突然必須做這些向來是配偶或伴侶替你做的事,有多麼地不便或令人不快?你能想像在離婚後打電話跟他們抱怨,為什麼沒有過來泡茶和撿報紙嗎?那大概會像:「嗯,現在是早上七點三十分。我像個白癡一樣拿一杯空空的杯子喝茶,哈洛德……,哈洛德?」當你結了婚,特別是如果你過了很久的婚姻生活,你會把配偶對你的付出視作是理所當然,往往不會再好好地感謝對方,甚至有時連想都不會去想(反之,離婚的人對他們從配偶那裡得不到的,或沒有充分得到的東西卻是一清二楚)。對已經在一起一段時間的伴侶來說,要怎麼才能小心不要落入這種權利思維之中呢?坐下來,把配偶對你的付出通通寫出來。很難做到嗎?你到底有沒有停下來想過呢?你可以寫大的事情,也可以寫小的事情。你可以從大的事情開始,例如:陪伴、對話、性愛;或者你也可以寫得比較事務性,好比「去接小孩」和「把垃圾拿出去」。希望這份明細不是只寫到「把垃圾拿出去」就沒了,我敢打賭你會很訝異你的配偶做了多少事。如果對方突然離開你的生活,或是離開你們共同居住的家,你會錯失多少事情呢?如果我們人類,一如加拿大女歌手瓊妮.密契爾(Joni Mitchell)所唱的——「直到失去了才知道曾經擁有」,或許在我們還擁有自己所有的人事物時,先去想像一下那樣的失去,並非不恰當。(本文摘自/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方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