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疫情加劇女性受暴風險 性侵案增1成

疫情加劇女性受暴風險 性侵案增1成#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根據衛福部統計,近年台灣性侵害通報一年約9000名受害者,現代婦女基金會推估每年可能有超過15萬人遭受性侵,近期台南女大生遭性侵殺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顯現性暴力預防與投入資源的重要,現代婦女基金會邀請更多民眾透過實際行動終止性暴力,共同投入預防與協助性侵害被害者的工作。責備被害者就是助長性侵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指出,65%民眾認為女生如果在行為上表現太開放,就應該承擔被性侵的風險;61%民眾認為受害者應為性侵害事件負責,顯示社會大多將性侵害的責任歸咎於被害者。而在性侵新聞事件下,經常可以發現許多責備被害者的留言,像最近的事件中,仍有許多網友嘲諷被害人長得很安全、不可能會出事等言論,都是對被害者的再度傷害。事實上,任何性別、年齡、社會地位,甚至外型的人都可能遭受性暴力的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動「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期待改變民眾的觀念,因為責備被害者就是助長性侵文化,將影響被害者對外求助意願,讓加害者逍遙法外。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范國勇提醒,發生性侵害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加害者沒有尊重他人的身體和意願的犯罪行為,而不是被害者做了什麼或沒有自我保護。全球1/3女性一生曾遭性傷害衛生福利部統計,2020上半年性侵害受害通報人數為4752人,較去年同期多出531人,增加了12.6%。鄰近的日本4至9月的求助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5.5%,該國政府指出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下許多女性遭受性傷害,特別是透過交友軟體受害的情況增多。聯合國推估,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人口,也就是有10億婦女在一生中曾經受到性侵或暴力虐待。今年新冠疫情造成的失業、經濟困難、居家上班和學校停課等社會隔離措施,更增加了女性受暴的風險,包括透過網路和線下的性虐待及性騷擾,相關報告都顯示了對婦女和女孩的各種的暴力行為令人震驚地增加。范國勇表示,聯合國周邊組織將投入更多經費、行動支持反暴力預防工作,因應疫情帶來的不安全而加大對婦女及女童的暴力,希望讓被害者得到重視及保護,藉此呼籲社會採取終止婦女受暴的行動,不只是陪伴她們復原,也更應該預防未來的危險。

被職場霸凌只能忍?4招自救破解噩夢

被職場霸凌只能忍?4招自救破解噩夢#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28歲女性,主管不時以業務為由約喝咖啡,幾次後發現主管會動手動腳讓她很不舒服,但礙於主管不知該如何,只能找理由躲避。32歲女性,除原職務外有時承辦主管指派工作,與主管互動良好,同事眼紅忌妒,常在主管面前中傷她。37歲男性,工作表現良好,但主管總是不公平對待,有工作或加班一定找他,跟主管反應未獲任何改善,每次考評也備受打壓。55歲男性,近半年心悸、眩暈、盜汗經常發作,妻子陪同就診。原訂接任高階幹部,遭人蓄意操作,改由其他人接任。有苦不敢說 最後導致精神創傷書田診所精神科醫師孔繁錦表示,以上都是職場霸凌常見的問題!霸凌是指加害者憑藉暴力、權力、優勢,於特定場域所進行持續性的侵犯、欺壓、剝奪、貶低、排擠等行為,使受害者遭到傷害、威脅、羞辱、挫折、孤立,產生身心症狀。孔繁錦醫師指出,許多人與同事、上司相處的時間比家人還長,當職場關係不健康甚至產生霸凌,影響的身心創傷不可輕忽,常見職場霸凌的類型有四類,如語言暴力、性騷擾、肢體暴力、精神暴力。根據門診觀察約有一成的人有被職場霸凌的經驗,為了生活為了經濟,主管掌握加薪升遷,在職場員工通常是弱勢,有苦不敢說,只有忍耐,最後導致精神創傷。在社會各個角落都有可能隱藏霸凌事件,只是發生的程度強弱不一,起因與性別、種族、語言、宗教、家族、派系、社團、階級、地位、收入、身高體重、外貌、成績、新人等因素有關,從各類的霸凌事件可歸類出。常見五種霸凌場域為校園霸凌、職場霸凌、社團霸凌、家族霸凌及網路霸凌,並以身體、言語、關係、業務、性、剝奪性之方式進行霸凌,其中性霸凌可分為性侵害、性騷擾,倘霸凌致對方自殺身亡,無異於霸凌殺人。霸凌事件發生的角色眾多可分為加害者、受害者、默許者、助虐者、旁觀者、安慰者、保衛者。其中,加害者同時或曾經為受害者,稱為轉害者。正面回應 忍讓會讓加害者更囂張遇到霸凌該怎麼辦?孔繁錦醫師表示,遇到霸凌要正面回應,忍讓可能會換來更多霸凌,讓加害者更加囂張,讓自己處於任人宰割的狀態。遇到霸凌的自救行動如下:行動1:積極蒐證。善用手機錄音、錄影、對話截圖、通聯記錄、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請朋友幫忙。行動2:讓該知道的人知道。向親友傾訴、向上司申訴、體制外陳情、聘律師提告,讓霸凌者與共犯結構得到制裁。行動3:找加害者面質。事先演練,找親友陪伴,勇敢果決口條順暢,避免暴衝。行動4:出現身心症狀,尋求精神科專科醫師諮詢。新鮮人遭不當對待 相信自己的感受現正值畢業季,許多社會新鮮人即將踏入職場,孔繁錦醫師提醒,倘在面試或進入職場期間被不當的對待,要相信自己的感受,霸凌隱藏在各個角落,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面對職場霸凌不可強忍,除了透過公司或政府申訴管道外,出現身心症狀或陰影無法擺脫時,務必尋求精神(身心)科醫師協助,避免讓自己陷入惡性情境太久造成身心受創,甚至引發自傷或傷人的念頭。

跟蹤騷擾要當心 前任愛人成「礙」人

跟蹤騷擾要當心 前任愛人成「礙」人#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記者林奐妤/採訪報導)許多女性都曾遭遇被打量、搭訕甚至受到跟蹤的騷擾,造成內心壓力與恐懼。獨處時更深怕對方若突然出手攻擊,會無力自保。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2014年調查,每8位女性中就有1位曾遭到「跟蹤騷擾」,顯見「跟蹤騷擾」並非少數案例,需要受到大眾的重視。去年曾有一案例,被害人已聲請保護令,加害人不甘心,仍花200萬請徵信社找到被害人親屬工廠,甚至請朋友破壞、噴漆。加害人以前、現任伴侶最多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王秋嵐說明,「跟蹤騷擾」包括4個要件,包含(1)意圖性、(2)重複發生、(3)違反被害人意願、(4)引起被害人或親友不安、困擾及恐懼。跟蹤騷擾並不只侷限於現實中的尾隨,隨著現今網路發達,網路社群平臺上的科技跟蹤騷擾案件也日漸增加。還有藉由植入病毒追蹤定位,或知道帳號密碼的「科技跟蹤」。甚至提告,逼被害人現身說明,和被害人取得聯繫或造成困擾不安。以基金會的統計而言,加害人與被害人相識的比例偏高。近年來基金會求援的案件中被害人9成是女性,其中40歲以下就佔7成多,顯見年輕女性為主要受害族群。以國外數據而言,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以前任或現任伴侶的比例最高,佔5、6成,追求者比例也不低,不認識或不熟的人佔11%。不論國內外數據都顯示,女性和年輕族群跟蹤受害的比例較高。蒐證、記錄、檢視生活中洩漏個人資訊的管道王秋嵐主任提醒,遇到跟蹤騷擾時,最重要的是蒐證,拍照、保存證物,還可利用日誌詳細記錄時間、方式、應對措施、效果、證據、身心狀態、損失。不僅蒐證,也能分析加害人慣用方式及有效應對措施,要走法律途徑時亦可做為佐證。檢視生活中洩漏個人資訊的管道,並採取自我保護的行動,例如:(1)改掉帳號密碼、(2)關閉GPS定位、(3)關閉臉書標記功能、(4)加強保全、監視設備、(5)和信任的親友說明及討論、(6)返家時經過大馬路、公共場所、(7)身上帶防身物品,(8)必要時換掉鑰匙、電話號碼、交通工具,甚至搬家、換工作。王秋嵐主任強調,若遇到跟蹤騷擾,千萬不要默默忍受,要讓朋友、親人、師長或專業人員等了解情況,對外尋求協助及支持。遇緊急狀況時 盡速報警求助遇緊急狀況時可撥打110請警方協助,親屬關係、現任或前任交往對象則可適用家暴法,撥打113或與家暴中心聯繫;其他對象若涉及性騷擾、不當追求,可依雙方關係及情境,向不同主管機關提出性騷擾申訴;亦可依跟騷情節以民法或刑法提告。可撥打現代婦女基金會性別暴力跟蹤騷擾諮詢專線,02-7730-4495轉84(疾疾散靈,速速救我),與被害人討論因應策略,提供初步資訊及在地可協助資源。台灣現行法令缺乏對跟蹤騷擾行為明確的規範,僅《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明確規定。然而《社會秩序維護法》跟追罰則最高僅3000元,《家庭暴力防治法》只適用於親屬或親密關係。若涉及性騷擾,雖可提出申訴,多無法直接裁罰加害人。法律提告曠日費時,期間可能仍受騷擾之苦,多只能判處易科罰金或短期刑。現代婦女基金會已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請立法委員提案,已經立法院一讀,期待儘早通過,保障跟蹤騷擾受害者權益。

萬聖活動派對多 小心色鬼出沒

萬聖活動派對多 小心色鬼出沒#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昨(31)日是萬聖節,各地舉辦一連串的活動,除了晚會、路跑外,KTV、夜店、電影院等休閒娛樂場所也推出一系列派對活動,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特別提醒,參加派對或活動時人潮擁擠,且因參與民眾皆打扮成各式造型,不易識別個人身分,特別容易發生性騷擾事件,大家須謹慎小心。保護服務司表示,日前有人趁夜店舞池擁擠,對心儀的年輕女子襲胸,女子大聲呼叫報警後,檢察官即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並提醒業者舉辦派對活動時,別忘了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場所主人的責任,謹守性騷擾防治「一不二要」原則:「不漠視性騷擾行為、要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要採取立即有效補救措施」,共同拒絕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發生,營造健康安全的派對活動。為宣導公共場所主人有防治性騷擾之責 編印海報發送衛生福利部為了提醒公共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特別編印「禁止性騷擾及性侵害公開揭示海報」,海報內容宣示,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且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需負行政罰鍰或民、刑事責任。更提醒民眾若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可撥打110或113保護專線求助,而發現性騷擾事件,需公共場所主人立即協助處理者,也可撥打申訴專線。海報預計11月發送各公共場所(含醫院、餐廳、飯店、公共運輸、休閒娛樂場所等)張貼。

性侵疑雲 界線不明、相處迷思釀禍

性侵疑雲 界線不明、相處迷思釀禍#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少男、少女情懷總是詩,一時懵懂無知、初嘗禁果,縱使兩廂情願,也恐有觸法之嫌,到底界線在哪裡也常令青少年不解,台北市政府就針對未成年性侵加害人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的過程中發現,部分性侵害案件的發生是肇因於錯誤的相處迷思而導致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而迷思究竟為何。其一,「未滿18歲也算犯罪」:我今年就滿18歲,想要比同學更早有性經驗,才能炫耀。雙方若是未成年者犯妨害性自主罪,雖然需要提告才成立,但不論對方是自願或是強迫,都一樣有罪,且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告,提醒青年不要因為一時好奇、有趣,而觸犯刑法第227條、第227條之1,只要發生性行為的雙方未滿18歲,仍屬於犯罪行為,只不過在量刑上可減免。迷思二,「摸摸也不行」:我們認識這麼久,而且都是男生,打一下、摸一下有什麼關係,何必大驚小怪。其實,任何對於同性或異性間所為與性、性別有關的行為語言、不恰當的身體碰觸、或是不受歡迎的過度追求,使對方感到不自在、不舒服,甚至是被侮辱的感覺,而影響正常生活進行,皆構成性騷擾。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要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迷思三,「不能趁機妄為」:要使用暴力才能稱為強制性交,我只是趁對方酒醉沒有意識時性交,怎麼能說我犯法。其實,只要是被害人酒醉無意識、或遭下藥昏迷不醒之際,性侵害得逞或未遂,已經觸犯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在酒中加入藥劑犯行,則涉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款,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性侵案件 已為公訴罪台北市政府提醒,若遇上述情況應明確表達自己感受,嚴正拒絕進一步性行為,其中,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觸摸罪」,屬於告訴乃論案件,被害人需於6個月內主動提出告訴。至於其他大部分的性侵害案件都已改為公訴罪,如果不幸發生性侵害案件,可向警方報案,以避免類似的情形再次發生。

百貨週年慶將開跑 鹹豬手不要跑

百貨週年慶將開跑 鹹豬手不要跑#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隨著中秋連假的到來,百貨公司週年慶也即將開跑,日前發生一起男子趁人潮擁擠對逛街女子襲臀的鹹豬手事件,被檢察官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衛福部提醒民眾,週年慶期間人潮眾多、特別容易發生性騷擾事件,請小心提防。向性騷勇敢說不 保護你我安全統計指出,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的申訴案有1076件,再申訴案為89件,且申訴情形有逐年攀升的趨勢,顯示大眾逐漸懂得自我保護,其中,6成性騷案件是對他人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其次為言語或態度騷擾,發生地點多半在公共場所;運用手機、網路、簡訊等科技設備性騷擾的案件也有將近2成。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表示,性騷擾是對人身安全的傷害,嚴重者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因此遇到性騷擾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被害自保三要訣 性騷者恐罰款和判刑遇到鹹豬手的民眾勿驚慌,謹記自保三要訣,首先「保持冷靜」,接著「記住」加害人特徵,最後「立即呼救或報警處理」;除此之外,公共場所負責人依法也有性騷擾防治的責任,因此當類似案件發生時,必須幫忙立即制止、並協助被害人向有關單位求助。衛服部最後提醒民眾,週年慶和中秋連假期間人潮擁擠,除了提防鹹豬手外、更應發揮正義感,協助被害人向警察單位求助;《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確實為性騷擾者可處以1-10萬元不等的罰鍰,如果是乘機襲胸摸臀或觸碰他人隱私部位者,被害人還可提出刑事告訴,最高處加害人2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杜絕性騷擾 一同堅決地說「不」

杜絕性騷擾 一同堅決地說「不」#性騷擾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現代人的兩性觀念較開放,但如果對方毛手毛腳、甚至是開黃腔,那可能就構成了性騷擾。什麼是性騷擾?性騷擾是指一種非自願性、不受歡迎且是令人不愉快的感受,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語或身體的行為,而且該行為於客觀上違反當事人意願,且侵犯或干擾被行為者之個人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正常生活時,即構成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本於保護人身安全與尊重個人身體自主權之理念,特別對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課以防治義務,期待透過集體的力量,提昇人民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尊重,使社會大眾對性騷擾防治與相關議題建立正確、基礎的觀念。另外,性騷擾防治法為嚇阻性騷擾事件之發生,亦新增性騷擾行為之行政制裁與性騷擾罪之刑事處罰。民眾亦應具備的基本防範知識且對於性騷擾事件有清楚的認識,提高敏感度,以保護自身安全。如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並與其保持適度距離;透過清楚的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對性騷擾堅決地說「不」,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行為,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適時制止;如遇到性騷擾時,應採取行動,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