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

 吃藥可配牛奶嗎?藥沒吃完能留下次吃?家長必看「兒童用藥」正確觀念

吃藥可配牛奶嗎?藥沒吃完能留下次吃?家長必看「兒童用藥」正確觀念#藥物過敏

當孩子生病時,相信家長心中都充滿著擔憂:「發燒了怎麼辦?」「藥物過敏怎麼辦?」「藥可以放冰箱嗎?」對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兒童的身體器官尚未發育成熟,對於藥品的吸收、分佈、代謝、排除都與成人不同,故家長使用藥品時,一定要牢記「5要5不」原則,一同守護孩子的用藥安全。

藥物過敏不一定馬上發生!醫揭「延遲反應」6警訊:紅疹、眼腫要當心

藥物過敏不一定馬上發生!醫揭「延遲反應」6警訊:紅疹、眼腫要當心#藥物過敏

50歲陳先生因喉嚨痛、全身倦怠和畏寒至住處附近診所就診,被當成一般感冒治療,吃了兩天感冒藥之後,全身竟起大片紅疹,送至外院被診斷為對感冒藥的藥物過敏,停服感冒藥後情況卻持續惡化,身上皮膚多處起水泡合併剝落糜爛,口腔黏膜破損流血和視力模糊,進一步檢查才發現是嚴重藥物過敏反應。

吃藥過敏、打疫苗發燒⋯可申請藥害救濟嗎?專家:符合「1條件」才行

吃藥過敏、打疫苗發燒⋯可申請藥害救濟嗎?專家:符合「1條件」才行#藥物過敏

藥害救濟是什麼?吃藥過敏、打疫苗出現不良反應能申請藥害救濟嗎?統計指出,有6成藥害救濟申請原因都是嚴重皮膚不良反應,顯示藥物過敏反應最常見於皮膚症狀,其次是喉嚨痛、發燒、眼睛痛等等。《優活健康網》特選此篇專家整理,最常發生藥害的「前10大用藥」提供民眾一表對照,以及申請藥害救濟的條件、限制、諮詢管道。

吃藥過敏怎麼辦?回診、通報就對了

吃藥過敏怎麼辦?回診、通報就對了#藥物過敏

(優活健康網新聞網/綜合報導)吃了藥物之後,感覺皮膚癢、起紅疹或喉嚨痛時怎麼辦?食藥署提醒,以上症狀可能是出現藥品過敏反應,一定要儘速到原醫療機構回診,或向領取藥品的藥局或食藥署通報,以便追蹤調查,此時就要好好認識「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食藥署將重新評估療效及風險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是食藥署建置的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民眾可利用電腦或手機線上通報,協助收集藥品安全相關資訊,一旦發現藥品具有未知或未預期風險,食藥署將立即啟動再評估機制,重新評估其療效與風險,並確認是否需採取相關風險管控措施,包括:修改仿單(藥品說明書)、限縮使用、執行風險管理計畫及下市等行動。雖藥品上市前皆須經食藥署審查安全、療效及品質等科學性資料,確認其療效大於風險後,始核發藥品許可證,並將相關安全及療效資訊詳實刊載於藥品仿單供大眾查詢,在藥品上市後,食藥署也會密切監控其安全,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了解。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通報食藥署呼籲,醫療人員或民眾知悉有疑似因為使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網址:https://adr.fda.gov.tw)通報,或即時撥打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

留意6大藥物過敏症狀 小心用藥安全

留意6大藥物過敏症狀 小心用藥安全#藥物過敏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桂榕/綜合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醒,如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藥物過敏症狀,就要懷疑自己可能是發生藥物過敏!需立即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讓醫生知道您用了哪些藥品。6大藥物過敏症狀要留意藥物過敏是在使用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過敏的症狀,任何人或藥物都有可能產生藥物過敏,而且是難以預期的,又因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部分過敏反應會在使用後立即至數日內出現,但也有部分過敏反應可能延遲至兩、三個月才出現;當發現自己使用藥物後,發生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疹】、口腔或黏膜潰瘍【破】、喉嚨痛【痛】、眼睛紅腫、灼熱【紅】、眼睛、嘴唇腫【腫】、發燒【燒】等症狀時,可能是藥物過敏的前兆,應儘速就醫。藥物過敏處理三大原則發生藥物過敏時,處理的三大原則:1.儘速回診或就醫疑似出現用藥過敏症狀時,應儘速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切勿擅自自行停藥、換藥,以免造成原有疾病惡化,或藥物過敏狀況加劇。2.註記過敏藥物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也可請醫師註記於健保IC卡中。3.主動告知若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就醫時應主動告知處方醫師過敏藥品,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以避免誤用過敏藥品,確保個人用藥的安全。用藥期間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若出現可疑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才能避免演變為嚴重藥物過敏;對於使用藥品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到鄰近的藥局向藥師諮詢,讓藥師為您的用藥安全進行完善的把關!

藥物過敏?不耐症?出現6症狀要小心

藥物過敏?不耐症?出現6症狀要小心#藥物過敏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民眾就醫常分不清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與藥物不耐症的差異,就診被醫生問起「吃藥是否會過敏」時,常常說不清楚,造成醫病間產生不少誤會,讓醫生開藥產生困難。但其實民眾只要釐清其中差異,就能讓醫病溝通更加順暢。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藥物不耐症不盡相同開業皮膚科醫師柯適中表示,過去臨床經驗發現,不少民眾常將藥物不良反應與藥物不耐症全視為是藥物過敏,民眾依醫囑指示吃藥後,腸胃不適、頭暈或頭痛等反應發生時,就誤以為是對這類藥品會產生藥物過敏,但其實可能是藥物不良反應或藥物不耐症。「藥物不良反應」泛指服藥後,身體產生的生理反應,包括藥物本身副作用、同時服用多種藥物之交互作用、藥物耐受不良及藥物過敏反應等。其中「藥物過敏」是指身體免疫系統面對外來物進入時防衛過度,出現皮膚紅腫、搔癢及皮疹,甚至是呼吸困難、起水泡及心跳加速等症狀。而「藥物不耐症」是針對服藥後造成身體不適感,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嘔吐、腹痛及頭昏等,或是如心臟血管藥引起的血壓、心跳改變等。只要請醫生調整劑量、減量服用,即可緩解前述症狀。不要自行服用沒必要的藥物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不要自行服用沒有必要的藥。沒有一種藥物對所有人是百分之百安全,尤其造成藥物過敏的因素很多,如基因、體質等。藥物過敏難以預防,即便第一次服用某藥物未發生藥物過敏,不代表再次服用時,不會產生藥物過敏。有藥物過敏史者 就醫應攜帶紀錄柯適中醫師表示,曾遇過患者第一次服用藥物時,未立即發生過敏反應,但此時身體已視該藥物成分為外來物質,接著透過免疫機制認識此成分而產生抗體。因此,當再次使用該藥時,這些抗體立即發揮功能,啟動免疫系統攻擊這個成分,一旦免疫系統過度反應,就可能導致過敏狀況。民眾就醫時除了說明哪裡不舒服、有什麼症狀、過去病史及近期服用哪些藥品外,若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主動向醫師說明哪種藥物成份曾造成藥物過敏。就醫時也務必隨身攜帶藥物過敏記錄卡、藥袋或請醫師將過敏藥物註記於健保IC卡中,幫助醫師了解自己的情況,避免醫師開立處方到類似藥物。紅、腫、熱、痛等6症狀 恐是藥物過敏症狀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服藥期間若出現皮膚紅疹(紅)、嘴唇腫(腫)、發燒(熱)、喉嚨痛(痛)、眼睛不適及口腔潰爛等症狀,可能為藥物過敏反應前趨症狀。應先停止用藥、盡速帶著藥物回原開立處方醫療院所就醫即時診斷治療,千萬不要到處求醫。若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難以預期的嚴重藥物傷害,且達住院以上等級時,可向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藥害救濟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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