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本月27日調查連鎖茶飲店、茶行、超市、大賣場、蔬果零售業者、批發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茶葉、花草茶及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共抽驗60件產品,包含18件茶葉、14件花草茶及28件生鮮蔬果,檢驗結果發現,1件茶葉、1件花草茶及3件生鮮蔬果有農藥超量、另2件花草茶也檢出農藥超量及不得使用於該類之農藥,不合格率為11.67%。檢出的殘留農藥種類包含殺蟲劑芬普尼、納乃得、賽滅寧、普硫松、亞滅培、百利普芬,殺菌劑賓克隆(此7種農藥皆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合法登記、有許可證、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之農作物)。針對不合格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要求臺北市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來源廠商在臺北市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外縣市的來源商則移請該轄衛生局進行查辦。食品安全重視源頭把關,抽驗市面產品屬於末端管理,唯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加強輔導產地農民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農藥殘留的問題。為加強食用作物殘留農藥之管理,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0年9月20日修正公布「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新訂「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本植物」,該項下增列「玫瑰、菊花、蓮花、洋甘菊、薰衣草、薄荷、檸檬香茅、迷迭香、胡椒等」的農葉殘留標準,以供農友遵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提供避免食入殘留農藥的好辦法:選購相關產品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 建議泡茶時除使用80℃以上水溫外,將第一泡茶水倒掉,也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 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沖洗根部,將泥沙清除、摘除根部,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再用流動的乾淨水沖洗2至3遍,可有效去除殘留的農藥。 亦可用烹煮、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適時適地生產的蔬果其病蟲害容易被控制,農藥用得少,故季節性蔬果較無農藥殘留問題)。 炒菜時將鍋蓋打開,可促使農藥隨蒸氣揮散。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問,可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或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文字編輯/icare 姜盈如